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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违反通行规则,发生碰撞事故担全责!

2026-09-01 01:59:57

(来源:活力海勃湾)

请广大驾驶人提前规划路线,注意绕行避让施工及交通管制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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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乌达区,一辆两轮电动车左转弯时,与一辆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定责】:两轮电动车驾驶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的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无非机动车道时靠道路右侧通行,切勿贸然横穿。

图中白车变更车道,影响绿车正常行驶,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乌海市公安局各级交管部门严查酒醉驾不分昼夜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遵规守法,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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